又现假保险中介!这些公司非法开展保险业务,多地监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

又现假保险中介!这些公司非法开展保险业务,多地监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

旅行观察家 2024-11-13 眼科 7 次浏览 0个评论

  每经记者 涂颖浩    每经编辑 张益铭

  11月11日,青海金融监管局收到有关“青海茉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活动线索。经查,“青海茉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即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机构,青海金融监管局依法对其进行查处。目前该机构已依法注销。

又现假保险中介!这些公司非法开展保险业务,多地监管部门发出风险提示

  虚假宣传、伪造资质、违规收费……今年以来,广西、贵州、山东等地发文提示警惕非法保险中介,揭露此类非法机构的“套路”。

  为了识别和防范非法保险中介,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应通过正规的保险机构办理保险业务,切勿相信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代缴保费”服务,不贪图小便宜,务必保持理性谨慎。

  根据青海金融监管局公告,经查,“青海茉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即从事保险代理业务活动,属非法金融机构。目前,该公司为注销状态。据悉,青海金融监管局近期收到有关“青海茉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保险业务活动举报线索后,依法对其进行查处并发布风险提示。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近期多地监管部门发文,提示消费者警惕非法保险中介。

  7月29日,广西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甄别保险中介业务资质的提示称,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市场出现未经保险中介业务许可或备案,但名称中包含“保险代理、保险销售、保险经纪、保险公估”字样的机构,此类机构不具备保险中介业务资质,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风险。

  8月12日,贵州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甄别保险中介业务资质的提示》指出,消费者发现不具备保险中介业务资质的机构违规开展保险中介业务后,要及时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举报。

  9月4日,山东金融监管局发文称,一些不具备保险中介业务资质的非法机构或个人开展保险中介服务,通过虚假宣传、承诺高额回报等手段开展业务,存在侵占挪用保费、制售假保单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醒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目前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采取“先照后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还需依法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相应的保险中介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中虽然包含保险相关业务,实际上并不具备保险中介业务资质,消费者需要警惕相关风险。

  2022年初,原湖南银保监局发布一则关于取缔湖南康惠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慧康城诚保险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等两家“有照无证”机构的公告。两家公司在未取得保险中介许可证的前提下,自称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开展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一十九条和《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三条、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

  经查询,两家公司经营范围均为“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保险公估服务。”经核实,截至公告日,康惠公司、慧康公司未取得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保险中介许可证》,也未向原湖南银保监局递交过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今年7月26日,海南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警惕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活动的风险提示,称接到群众举报,一家名为“海南达昌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企业在国内部分地区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或进行保险欺诈活动。8月14日,海南金融监管局联合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发现,海南椰子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变更企业名称为“海南元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并开展经营活动。

  这两家公司均未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未获得金融业务经营资格,其经营保险业务的行为属违法行为。

  对于鉴别“有照无证”机构,监管部门建议多渠道验证信息。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或接受相关服务前,可登录“保险中介云平台”查询机构经营资质及从业人员的信息。除了官方渠道外,还可以通过社交媒体、消费者论坛等了解中介机构的口碑和评价。

  在现实生活中,非法保险中介机构往往有以下表现形式:

  一、虚假宣传。非法保险中介常通过夸大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理赔速度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例如,某中介宣称其保险产品能“全面覆盖所有疾病”,实则保障范围有限。

  二、伪造资质。伪造或冒用正规保险机构的名称、标志和文件,误导消费者购买虚假保险产品。如某网站自称是某知名保险公司的官方代理,实则与该公司无任何关联。

  三、违规收费。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收取高额咨询费、手续费等。比如,某中介在签订合同时隐藏额外费用,导致消费者最终支付远超预期。

  “监管机构曾多次发文提示风险进行警示,这足以说明问题的严重性。”北京排排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帆建议:首先,消费者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需要核实保险机构及中介的合法性,确保其拥有相关牌照。其次,消费者应提高自身风险意识,不要轻信不法中介的虚假宣传,理性对待保险产品的收益和风险。再者,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应详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最后,一旦发现无牌保险机构或中介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向监管部门举报,共同维护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山东金融监管局提示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保存好所有与中介机构的沟通记录、合同文件,交纳保费后,注意接收电子保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消费者发现不具备保险中介业务资质的机构违规开展保险中介业务,请立即持相关线索向金融监管总局、公安机关举报。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刘国梅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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